主旨:檢送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所撰擬「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參考指引」1 份(如附件)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1 月 29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159519A 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貴校參酌旨揭指引發展各自之合理調整指引或規定。
三、旨揭指引將適時滾動修正,請至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(網址: https://reurl.cc/7Mg67k )下載最新版本。
112學年課程計畫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24日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函備查通過 link to https://course.cyc.edu.tw/course/pub/cou_dsp.php?sch_id=104706 onclick=window.open(this.href);return false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