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縣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
(一)申請資格:戶籍或學籍設於本縣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,具語文或數理資賦優異特質者。
(二)報名日期:符合申請資格學生於 113 年 3 月 18 日(星期一)至 113 年 3 月 22 日(星期五)前向就讀國小提出申請。
(三)初選測驗時間: 113 年 4 月 20 日(星期六)。
(四)複選測驗時間: 113 年 5 月 25 日(星期六)。
112學年課程計畫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24日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函備查通過 link to https://course.cyc.edu.tw/course/pub/cou_dsp.php?sch_id=104706 onclick=window.open(this.href);return false;